气候投资基金战略气候基金下属委员会非营利性民间团体观察员自选流程
此次气候投资基金 (CIF -
Climate Investment Fund) 中战略气候基金 (SCF
-
Strategic Climate Fund) 两个下属委员会 – 森林投资计划
(FIP -
Forest Investment Program) 和低收入国家可再生能源推广计划
(SREP -
Scaling up Renewable Energy Program in Low
Income Countries) 的民间团体观察员自选流程,RESOLVE
负责流程设计、管理及协调服务。上述委员会将决定如何分配气候变化减缓与适应项目的资金。这两个下属委员会负责对
FIP 和 SREP 计划的试点项目进行监督及审批。FIP
计划旨在大力加强对减轻毁林和森林退化的投资,推动可持续性森林管理的不断完善,实现减排并保护碳储备。SREP
计划旨在试点探索能源部门低碳发展道路在社会和环境方面的可行性并进行示范推广,其具体措施包括采用可再生能源帮助各国开创新经济机遇及提高能源普及率。
民间团体观察员作为“活跃”观察员应邀参加气候投资基金的各项会议,他们有权:
- 于委员会磋商期间要求发言;
- 请求联合主席将有关事项列入临时议程;
并
- 推荐外部专家就特别议程事项发言
民间团体利益相关者需明确观察员的一些重要责任,包括:
- 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对将在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从其组织/团体/社区成员处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
- 考虑更广泛民间群体(不仅仅是自己的组织/团体/社区)关注的问题
- 与更广泛民间群体共享会议上的各种信息,分享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观察员席位为义务(无偿)工作,发展中国家代表参加会议可从气候投资基金行政部门申请差旅补助。如需更多气候投资基金观察员职务及责任方面的信息,请访问
CIF 网站(《邀请民间团体代表出任气候投资基金信托基金委员会会议观察员的指导原则》)。
我们将在整个流程期间公布相关文档以供审阅和评论,请注意查收更新信息。如有任何问题或意见,请联系
Ana Janaina Nelson
(anelson@resolv.org)。
民间团体观察员席位自选流程
第一阶段
- 民间团体观察员候选人申请(2009 年 11 月 11 日至 12 月 4
日)
- 选举人登记(2009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0 年 1 月 7 日) -
请注意,必须登记才有权投票,每个组织限投一张选票(如果是大型组织,则每个国家办事处限投一张选票)
- 如何登记
- 投票开始日期为 2009 年 12 月 14 日
第二阶段
- 入围候选人投票(200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0 年 1 月 8
日)
第三阶段
根据投票结果及利益相关者制定的兼顾平衡标准,顾问委员会和
RESOLVE
将出具一份选定候选人的最终名单。请注意投票阶段不是流程的最后一步,投票结果是做出最终选择的一个重要部分。这能在最大程度上确保最终人选符合既定标准。最终结果将于
2010 年 1 月 18 日揭晓。
附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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